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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牵起责任之绳!成都8家社会组织联合倡议
“汪星人”是养宠人心中重要的家庭成员与此同时
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给身边人带来了困扰怎样做才是一名合格的“铲屎官”一起来看看👇👇👇
8家社会组织联合倡议文明养犬
牵好“文明绳”, 养宠不“掉链”。在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指导下,成都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会联合四川省宠物协会、成都市宠物产业协会、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等8家社会组织联合发起倡议,从依法养犬、安全养犬、文明养犬等6个方面倡导养犬人牵起责任之绳。
宣传文明养犬,他们在行动
自今年7月以来,简阳市以每月2场次的频率,集中开展“争做‘文明铲屎官’”系列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依托公共广场联动市公安局(犬只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属地社区开展,现场设置了养犬政策宣传、线上办证指导、宠物义诊及营养健康咨询等文明养犬服务。
系列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发放《科学文明养犬 构建和谐社会》宣传资料、宠物用品大礼包近4000份,接种兽用狂犬疫苗300余支,驱虫600余次。
在郫都区开展的“文明养犬 ‘宠’我做起”活动上,巴蜀笑星田长青带来了脍炙人口的散打评书《文明养犬》,主办方还将遛狗牵绳、粪便清理、打疫苗、在线办理电子犬证等文明养犬知识融入训狗表演、科普、知识竞答等节目环节,进一步提升居民文明养犬意识。
近日,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利民社区开展了“居物融合·共治共享——文明饲养”宣传活动。志愿者现场派发“文明饲养、从我做起”宣传单,提醒居民定期为犬只注射疫苗,随时清理宠物粪便,签订“文明饲养”承诺书等。来自爱心宠物医院的志愿者还为居民讲解了动物驱虫、免疫和绝育的重要性。
10月14日,都江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志愿服务联合会,在壹街区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记——看见文明都江堰”系列活动,倡导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小贴士1:如果你是怕狗的人…
小贴士2:遭狗咬伤,这样处理…
文明养犬,掉“链”须担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养犬人应当对犬只拴养或者圈养,妥善管理犬只。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
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强制收容犬只。
第三十三条第(四)款、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携带犬只出门请牵好狗绳共同维护家园环境携手共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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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王萌审核 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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